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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是集机关管理、后勤保障和部分文秘等工作职能于一体的综合部门,工作头绪多,事情繁杂,提高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从而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办公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就必须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强化管理、改进方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狠下功夫,才能为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一、加强学习,拓宽视野,努力提高决策参谋能力
发挥好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和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是检察机关办公室的核心工作。作为综合服务部门,其地位和作用,决定其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这要求办公室人员要有过硬的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而提高素质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检察学习,这是提高参谋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础。学习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断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要争创一流业绩,就必须加强学习。如果墨守成规,无所创新,就不能适应新形式的任务的要求,更谈不上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谋。办公室工作头绪多,人员少,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很少有专门的学习时间。从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来看,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学法律的人多,通法律的少;懂电脑的多,精电脑的少;专业知识出身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总之,复合型人才非常缺乏。因此,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要善于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时熟练掌握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积极参加上级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加强文秘、机要、档案、统计、财务装备等综合业务知识学习,培养一批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善于把握大局,明确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并能站在检察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重点的转移,提出合理建议,及时转变服务内容和方式。三是要学会换位思考,即要站在党组的高度考虑问题,也要站在干警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换位思考中找准问题的结合点,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既要善于以小见大,又要注意在大事中发现细节,既要一丝不苟做好各项管理事务性工作,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大事、要事、难事的谋划上,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拓展新思路,从而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务。
二、加强管理,引入新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流的管理出一流的成绩,针对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人员少、职责多的情况,强化管理就愈显重要。近年来,基层院办公室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办公自动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文档一体化、信息网络化也已初步实现。但是办公室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在传统工作中形成了一种难以突破的惯性思维,传统操作模式难以改观,运转方式陈旧落后,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办公室即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要把参与管理和提供服务和谐地统一起来,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标准化、保障制度化,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要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办公室要实现在管理上水平,服务上层次,必须在运行机制上大力创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正在不断与国际上先进管理秩序接轨。为适应国际贸易需要,国际化标准化组织制定了一套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其核心是:使顾客满意,即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顾客满意程度。它以其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世界许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使用。而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的管理目标、管理理念与该标准是一致的,相通的,应予以借鉴。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为领导、干警和社会服务,“顾客”即是领导、干警和社会,“产品”就是服务,也有一个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程度的问题,办公室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工作上才能出亮点、出精品。二是要积极引入先进化管理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基层院办公室管钱、管物,要把勤俭节约,降低成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带动发扬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合理使用各类经费,管理利用各类资源。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切实管好家,理好财。加强节能教育,培养节约意识,树立节约观念,努力打造“节约型”检察机关。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人,实行百分制考核;完善督查落实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在办公室内部营造争先创优,争强进取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团结协作,热情服务,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是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关系的综合性机构,有着十分特殊的,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和谐是当前社会发展的主流,和谐也是当前基层院办公室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核心作用,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工作关系,正确处理单位内部矛盾,引导干部职工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部门工作和单位工作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全局观念,着力打造“团结协作、敬业奉献、服务优质”和谐的工作氛围,塑造和谐办公室工作氛围,就是要在工作中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努力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
首先,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树立大家庭观念,互相学习、支持,关心谅解,形成一种健康向上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要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在干好份内工作的同时,经常互通情况,取长补短,协调配合,保证对重点工作的协同作战,形成步调统一的格局。
第二,要敬业爱岗,讲付出、讲奉献。敬业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精髓所在。办公室工作事务杂,任务急,头绪多,工作要务实、严谨,以干警满意、领导赞同为标准,脚踏实地,扎实 工作,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发挥主观能动性,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同时要把严谨体现在工作的每个细小环节中,少一点马虎,多一点认真。办公室工作主要是服务,服务意味着奉献,要有甘当无名英雄的优秀品质,把工作岗位当成奉献的舞台,在工作岗位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第三,要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强化超前服务意识,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增强办公室工作的计划性,科学安排工作,及时发现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想领导之所想;二是强化服务全局意识,实现只由办好具体事务向谋全局转变。在抓好日常具体事务的同时,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密切关注全局性、前瞻性的大问题,站在党组的立场思考和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实现服务向求新、求质的转变。办公室要树立优质服务意识,以实现工作的“零差错”为目标,严谨细致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认真克服墨守成规的经验主义作法,善于应变求新,不断完善工作的规章制度,以新思路创优质服务水平,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四是强化技术服务意识,实现由传统办工手段向高效能的科技办公方式转变。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办公室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办公室的作风好坏,不但直接影响办公室队伍的建设和职能的发挥,还会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其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办公室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加强教育。抓好思想教育,是办公室队伍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在干警中努力形成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二是严格管理,“严”字当头,加强管理,是对办公室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办公室干警成长进步的重要保证。只有从严管理,加强纪律,做到“五讲、三服从”即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讲程序、讲感情,服从统一领导,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工作安排。这样才能出成果,出人才,出战斗力。三是大力弘扬正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到自醒、自警自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的防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时要“受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勿以善小而不为之,勿以恶小而为之”,严格自律,勤于修身,甘于淡泊,纯洁思想,努力为检察事业作贡献。
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
易念文 蔡小林一、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管理1、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检察行政财务基本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从本地实际出发,以保障各项检察业务正常开展为基本标准,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2、做好单位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工作。项目选择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各单位工作的进程,项目预算编制科学与否将直接影响项目能否顺利完成。3、做好收入管理工作。基层检察院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所有收入均应按规定缴入相应财政专户,在收缴分离的基础上,逐步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4、按照预算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层院行政财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初预算的编制,并逐步使预算与执行相吻合,充分发挥预算的作用。二、深化支出改革,创新管理方法1、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干警外出办案,吃住提倡勤俭节约。2、加大对“人、车、话”等支出的管理力度,积极推进个人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在日常公用支出上要严格控制,开源节流;在对“人、车、话”的管理上,严格按编制进人,杜绝无编制人员,防止人员超编现象反弹,控制人员经费过快增长;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提高驾驶员素质,减少交通费用支出;完善并严格办公电话费和网络通讯费的控制和管理。3、大力推进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工作。逐步扩大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范围,凡是能实施资源共享的项目都应当采取共建方式进行。对共建项目要优先予以安排,充分发挥专款分配对设施共建和资源共享工作的导向作用。4、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基层检察院在进行商品采购时,要按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做好采购计划和预算的编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5、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开支标准。基层院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配合当地财政行财部门制定项目的开支标准,规范支出管理。6、强化基层检察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克服“重钱轻物”的观念。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科学的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及购买、维护、报损的管理办法。基层院国有资产的购置应讲求经济实用,避免求新求洋,防止资产闲置、浪费。7、加强基层检察院装备物资的管理。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基层检察院的装备投入,这些物资价格不低,分发到个人使用后,更应加强管理。特别是涉及到侦查技术设备,多数基层院将技术设备划归技术部门管理使用,而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人员较少,变动频繁,因此,二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管理好技术设备。作者单位: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派驻乡镇检察室面临哪些问题
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
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要求高、难度大、困难多,这是事实。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首先取决于基层院的领导班子是否具有与时俱进的战略眼光和胆识。任何一个单位要想在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成功,领导是关键,决策者首先要有适应新技术发展的决心和战略眼光,要对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着充分的认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质量和效率,已成为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科技强检、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不是可搞可不搞,而是影响到检察事业发展、必须下决心搞好的重大问题。高起点规划和决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科学有序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要充分运用现有技术装备服务检察业务工作。要注意抓好检察技术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装备和专业人才,努力服务于检察工作。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从而带动检察技术工作的开展;以开展网上办公办案为核心,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充分运用现有现代办公设备,发挥其效率高、质量好的优势,改变过去工作效率低的状况,加速办公流程,减轻工作量;注意开发电脑功能的运用,加快办公自动化的进程,使用各类电脑软件。促进各类案件、材料、举报线索、档案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要下大力气,多渠道筹措资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以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经费应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拨,但由于部分地方财政困难,无力保障和支持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因此,检察机关要想办法自身筹措资金进行信息化建设。首先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在建设经费方面面临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次,要积极对上对外争取,多渠道多方位筹措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要引进和培训专业人才,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根据本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实际,大力引进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专业人才。有了专业人才,能够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对其他干警进行使用上的指导。可以使信息系统发挥更好效能。二是对本院干警进行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强制培训。使更多的干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使用办公办案软件。熟练应用网络进行信息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此基础上,强制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快改变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
五要稳步推进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首先。充分利用三级专线网和办公办案软件,实现本院办公办案资料和信息简报的网上传输发布。其次,通过机要通道。实现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机要文件自动化传输。第三,建立自己的专线网站,实现与全市、全省、全国检察机关的资源共享,搭建信息发布推介平台,更进一步宣传基层检察工作。
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建设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检察机关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对提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质量和效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层检察机关只要树立起科学技术是检察机关第一战斗力、也是检察机关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的观念,增强事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把基层院的检察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A 关于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乡镇检察室的主要类型
(一)职能型检察室
职能型检察室是上个世纪80年代设立的检察室的基本形态,它符合当时经济发展态势,设立的初衷在于打击乡镇迅速发展中引起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
(二)服务型检察室
这是近年来设立检察室的一种主要模式。其职能定位是接待当事人的申诉、进行法律宣传、开展专项预防、息诉等并将阳光检务工作纳入其工作范围,以听取民生、民声、民诉,更多的是为检察机关的职能部门服务,对检察业务工作需要移交职能部门处理。
(三)综合型检察室
接受双重领导,除检察院的领导,还接受当地乡镇党委的领导,容易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有利于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而且职能比较齐全,但是综合型检察室不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权力架构。
发展乡镇检察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
我国《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虽然勉强可以作为设立乡镇检察室的依据,但条例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而言,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和公安机关派出所的法律地位就非常明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规定;“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相对于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而言,高检院颁布的“内部工作条例”,其效力明显存在差别。乡镇检察室只能长期根据“内部工作规定”探索性地开展工作,机构设立及工作职能均缺乏法律依据,是乡镇检察室工作中的最大问题和困难。
(二)职能定位不清晰。
近年来,新设立的镇(街)检察室由于没有法定职责和明确的职能定位,往往只是被动地协助派出检察院开展业务工作,工作的主动性、机动性和独立性都不强,部分驻镇(街)检察室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大。在没有明确职能定位和硬性工作职责的情况下,乡镇检察室大多只能开展法制宣传、犯罪预防、参与综治等一些“软任务”,或者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一些检察职能以外的事情,并没有突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查办职务犯罪、强化执法监督等职能。同样作为基层派出机构,人民法庭具有明确的裁判职能,派出所具有治安、户政管理职能,乡镇司法所也具有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职能。这些派出机构在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同时,都具有十分独特而清晰的职能定位,能够直接服务于乡镇基层发展大局,具有其上级机关无法取代的优势。而乡镇检察室因为职能定位方面的缺陷,工作职能不明确,不少乡镇党政领导甚至基层检察长也认为乡镇检察室可有可无、作用不大。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目前,各基层检察院对乡镇检察室的管理比较松散,缺乏规范。有的由具体业务部门协调管理,如反贪局、控申部门等;有的由政工部门或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统一协调管理,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管理部门。在人员的管理上尚存有漏洞,一些乡镇检察室的工作人员除本单位的人员外,还聘请了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社会人员,即使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大多以兼职为主,大部分时间还是在派出院工作,而无法顾及乡镇检察室工作,对这些人员如何进行规范管理尚不明确,即使管起来,也往往流于形式。另外,由于上级院未将乡镇检察工作列入考核的范围,各基层院在设置乡镇检察室,将更多的精力集中本院各条线有考核指标的工作上,而对乡镇检察室如何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如何实行规范管理却较少涉及,结果是想管就管、不想管也没什么大问题,反正未列入上级考核范围,不会对全院总体工作造成什么影响。这样,管理上的不到位,使乡镇检察室不能走上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严重制约了其健康有序开展。
(四)保障机制不健全
正是由于设立乡镇检察室的法律依据不足,导致检察室的设立与否完全取决于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同程度和支持程度,就各地的情况来看,乡镇检察室普遍设置在乡镇政府的办公用房中,甚至临时暂借的办公场所,无法保证检察机关的独立地位,也影响了村民举报的积极性。此外,人员经费不足也是制约乡镇检察室发展的重要因素,很多基层检察机关长期超负荷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再设立乡镇检察室,即使经费问题能够解决,人员编制问题也很难解决。况且检察室需要在远离机关,能独当一面的工作人员,这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的欠发达地区符合要求的人员就更加少了。这些实际困难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和执法形象,不利于乡镇检察室的发展壮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说明乡镇检察室工作尚且在探索中发展,另一方面说明乡镇检察室的建设更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科学设置、用心探索、努力完善,尤其是在设置之初必须就明确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
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必要性
新形势下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是当前各地在“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思路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检察机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向农村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必要手段。
(一)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
(二)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是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机制、加强权力制衡的需要。
(三)加强乡镇检察室的建设是扩大检察工作影响的需要。
(四)加强镇检察室建设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
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室的对策与建议
检察事业的基础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发展希望也在基层,因此,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大势所趋。
(一)完善乡镇检察室设置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派出机构设置依据的完善,正常的唯一的办法是通过立法途径来解决,用权力机关的决定和法律的规定代替多年来习惯采用的***的“批示”和有关单位的“支持”的不正常做法,才是解决各种问题的正确途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行修订,明确乡镇检察室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增加一款“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检察室。派出检察室是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组成部分,其履行职能的活动视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活动。派出检察室的职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另行规定。”
(二)合理定位乡镇检察室职能。
乡镇检察室职能的设置要避免两个倾向。第一,不能泛化,不能超越检察职能大包大揽;第二,不能虚化,不能停留在简单的挂牌成立一个机构浅层面上,应该赋予检察室一定的实际职权。驻镇(街)检察室除具有接受举报、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参与综合治理等职能,还具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务犯罪初查、监督配合社区矫正、民行检察监督、不起诉人员帮教等职能。
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职能基础。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乡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眼睛和触角。过去在检察工作中,没有设立乡镇检察室的地区,对发生在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破坏法律统一实施的行为很难进行法律监督,设立乡镇检察室的地区,也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依法监督、不规范监督的问题。乡镇检察室的建设必须以强化法律监督为职能基础,赋予乡镇检察室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诉讼监督等监督权能,与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形成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乡镇司法体系。
2、以承办刑事案件为职能补充。现有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情况来看,乡镇检察室的职责包括收集职务犯罪线索、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社区矫正等,总体而言,涉及内容广泛,但虚而软,难以产生像执法办案这一刚性权利所带来的明显效果,其最终被群众的接受度、认可度也难以预料。而当前基层派出所和人民法庭都有承办刑事案件的职能,基层检察室也可尝试,可以将批捕、起诉职能一定程度地下放,由检察室承办辖区内刑事案件后提交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批,通过这种刚性权利的赋予、实质性职责的履行充实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内容,让基层检察室有作为、有地位,提高基层检察权履行的公信力和实效。
3、以服务业务部门为职能载体。检察室不是检察院,在适当延伸和扩展检察室职能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检察室与派出院内设部门的关系,特别是检察室与业务部门的业务重叠关系,如乡镇检察室拥有民行、控申检察职能后,检察室与院民行科、控申科的关系等。有学者认为,赋予检察室的民行、侦监、监所、控申等职能,从性质上看并不需要一种完整的权能,而是在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优势的前提下的部分权能。
(三)明确乡镇检察室设置原则。
1、重点设置原则。由于我国地区差异大,设立检察院派出机构必须坚持因其所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有重点地设立,不宜遍地撒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浪费。
2、慎重稳妥的设置原则。乡镇检察室的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涉及到基层院及相关单位的人、财、物。因此,要统筹兼顾,慎重稳妥,做到成熟一个,设立一个,搞好一个。
3、目标管理高效的设置原则。要加强对派出机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引入竞争机制,为乡镇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成绩。
(四)科学健全组织体制结构。
1、人员编制。严禁从社会上聘请人员,可以将侦监、民行、控申、预防等职能部门人员抽调1人挂靠检察室,挂靠人员接受原科室和检察室的双重领导,定期与检察室进行业务联络,挂靠人员和检察室并非松散的联络,也不是兼职人员,是明确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专职人员。
2、机构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设置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既有办公设施等硬件建设,又有运行流程、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软件配套。
3、管理体制。行政与业务受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的直接领导;财产与财务管理上,乡镇检察室的财产由派出院统一配备,财务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在业务上,与其他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乡镇一级政权机关要确保乡镇检察室的独立地位,防止乡镇检察室承担许多不应承担的任务,保证主要职能不被异化。
(五)严格规范乡镇检察室管理。
坚持设立与管理并重,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把加强乡镇检察室的规范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努力形成“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有序”的体制和机制。上级院要对下级院的乡镇检察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而派出院要对检察室对集体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按照全院标准统一考评,确保做到检察室工作不游离于全院管理之外。
1、构建“五个一”模式。即“一块牌子”:挂一块乡镇检察室的牌子;“一只箱子”:专门设立方便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的信箱;“一个办公场所”:用于专门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场所;“一个检务公开栏”:在所在乡镇综治办外围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一张检民联系卡”:公布检察室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和举报受理、队伍监督热线电话,方便群众联系。
2、规范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接待登记制度,规范接待程序;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三是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及时互通检察室工作情况;四是建章立制,使乡镇检察室在业务工作中有章可循。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在管理上,由政工、监察室(检务督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可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的方式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在设置考核标准上,应该把乡镇检察室的工作业绩,作为量化考核的重点,分别从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的执行情况、工作业绩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评价、群众满意测评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比。
总之,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桥梁和坚实平台,虽然目前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但乡镇检察室无疑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各地的试点经验总结中,乡镇检察室将会循着规范有序的目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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